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也不是垄断的市场经济,而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即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政府通过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经济杠杆对市场经济的运作从总量和结构上实施调节和控制的活动。宏观调控的主体是国家;调控的对象和客体则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及其结果;调控的目的在于弥补和纠正市场机制的缺陷,从而实现总量平衡优化资本结构,确保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健康的发展。
市场经济之所以需要宏观调控,有其内在的必然性。
首先,它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社会分工细密,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性很强,而且产品的商品化又促使各部门和各企业之间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交换愈加频繁。这就要求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以保证社会各部门的协调和社会再生产的顺利发展。仅靠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因为各部门、地区、企业总是倾向于从各自的利益出发来发展,这样只会加剧整个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无政府状况,因而客观上需要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必要的调节和控制,实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其次,它也是市场经济顺利发展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型的经济体制,市场对社会资源的配置有着灵活而有效的导向作用。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就是通过市场竞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达到高效合理优化组合的目标。市场竞争促进了科学技术的进步,进而推动了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然而,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市场也并非是万能的,市场本身也有其弱点和消极的方面。
首先,进入市场的主体,都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因而不可能把社会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效地结合起来,于是必然伴生一系列社会矛盾。这些矛盾靠市场本身作用是无法解决的。例如市场经济国家都面临危及自身生存和发展的人口控制、生态平衡、环境保护等问题。其次,市场活动的当事人为了自身利益,力图独占市场,形成垄断,其后果是束缚市场功能的发挥,阻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三,市场交易在原则上是平等和等价的。但由于价值规律的作用,市场的自发调节容易引起收入差距扩大,从而偏离社会主义最基本的原则。同时,市场调节还存在着不可避免的滞后性和盲目性,单靠市场调节并不能保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经济的稳定增长。
市场调节的消极面,是导致市场经济国家出现周期性经济衰退及经济、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必须对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事实上,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那种完全由市场自发调节的运行经济模式已不存在,普遍采用的是以政府宏观间接调控和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从而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应该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和重大经济结构优化;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和劳动力充分就业以及调整收入分配等。其中又有总目标和具体目标的区分。
政府宏观调控的总目标,是实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其中又包括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两个方面。总量平衡主要表现为社会总产品实现过程中的价值平衡;结构平衡也包括地区、部门、产业、产品等多方面的平衡。总量平衡是结构平衡的前提,结构平衡是总量平衡的基础。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全面平衡,要求两者都要满足。社会总供给大于总需求,将会造成生产相对过剩,造成产品积压,工人失业,导致社会经济衰退;社会总供给小于总需求,将会造成商品短缺,物价上涨,引起通货膨胀,加深社会矛盾。为了避免宏观经济失衡带来不利后果,几乎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都把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作为宏观调控的中心任务和总目标。
宏观调控的总目标可以分解为许多具体目标。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宏观调控具有不同的具体目标,主要可以分为稳定物价、保证就业、保持经济持续适度增长、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
第一,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劳动者充分就业,可以普遍增加城乡居民的家庭收入,有利于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有利于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努力做到充分就业,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
第二,保持物价稳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运行与货币运行并存。由于某些因素影响,货币发行超过流通所需量,就会导致物价上涨,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增长,而市场又不能自发调节,因此就需要政府的干预来实现稳定。
第三,保持经济持续适度增长。经济增长是经济全面发展的基本指数,是一个国家整体活力的表现。随着经济发展,在国内生产总值不断增长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产品结构、劳动力结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都会发生变化。这要求政府进行适当的宏观调控,还应兴建和经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为经济持续适度增长创造必要的外部环境。
第四,优化经济结构。针对我国经济结构现状,应该综合运用各类宏观调控措施,使各经济结构相互之间及其内部各构成要素间保持协调的比例关系,并使其能够最有效地运用新技术革命成果,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五,确保个人收入分配公平。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保证个人收入公平是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的基本要求。我国目前的分配不公主要表现为劳动报酬与劳动贡献不对称,各种生产要素缺乏公平、客观和统一的定价机制及计量标准。为此,政府应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运用财政杠杆、福利政策和社会监督等措施,努力减少失衡状况,防止出现两极分化,迈向共同富裕。
第六,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由于生产和资本国际化的发展,国际收支的变化,会影响国内经济的正常运行。因此消除国际收支失衡,是一国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内容。
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可以运用多种调控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可以分为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两种方式,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应该以间接调控为主,以计划指导、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辅助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调控。国家对宏观经济的间接调控,是指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应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分配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对外经济政策等以及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纠正市场机制的缺陷和误差,保证国民经济秩序、协调、健康地发展。
经济手段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运用经济计划、经济杠杆和经济政策引导和调节经济活动和经济运行。经济计划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基本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仍旧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经济手段。有计划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更好更快的促进经济发展。经济杠杆是指价格、工资、利率、汇率、税收、信贷等。运用经济杠杆可以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从宏观上调节和控制社会供求关系,以促进国民经济协调高效地运行。
宏观经济政策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宏观财政政策是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支出和税收政策来调节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宏观调控方式,是国家实现经济职能,调节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宏观货币政策是指政府通过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应量,从而影响利息率的变动间接影响总供求的调控方式。国家实行货币政策,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改变贴现率、改变准备金率、调整产业政策以及收入分配政策来实现。
政府也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经济的运行。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需要有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条例来约束和规范。政府利用法律手段来干预经济,其核心在于明确国家集体与个人间的权利义务,维护市场竞争的正常秩序,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宏观调控必要时还可以使用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指通过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以行政方式来调控经济运行的方法。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制度、行政规章和条例等。行政手段是以行政权威的强制力,直接调节和控制经济活动,具有权威性、垂直性、无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宏观调控机制的运用主要是要正确处理好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的关系,两者应该结合起来,共同发展,缺一不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宏观调控是顺利实现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客观要求,是顺利实现党在现阶段奋斗目标,加快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的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作用,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